112年全國運動會開幕典禮各縣市單位須知
一、時間:
112年10月21日(星期六)16:00分起至20:00分止
二、地點:
大臺南會展中心
三、地址:
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二路3號
四、參加人員:
(一)為體恤各縣市參加人員,由各縣市派代表參加,參加人數及集合地點如下:
下屆主辦城市(雲林縣)及本屆主辦城市(臺南市)之觀禮人員與繞場人員總人數為50人(繞場人數上限為50人)。
其他各縣市觀禮人員與繞場人員總人數為40人(繞場人數為20人,觀禮人數20人)。
參與人員統一由大臺南會展中心正門(歸仁十二路-北門)進入,各縣市領隊代表於選手集結區(會場左側)完成報到手續後,由大會工作人員引導自北門進入大廳由左側入口進入至開幕會場「各縣市觀禮區」就坐。
(二)大會各比賽項目之裁判(繞場人數為20人)。
大會裁判請由大臺南會展中心北門入口進入,於貴賓接待處完成簽到手續後,由大廳由右側入口進入至開幕會場座位看台「大會裁判席」就坐
五、服裝:
(一)各參賽單位隊職員服裝由各單位自行規定,需力求整齊劃一, 美觀大方,以展現團隊精神及特色為主。
(二)大會裁判及工作人員請統一穿著大會製發之服裝。
六、集合時間:
(一)觀禮就位:各縣市所有參與人員,於15時30分前用餐完畢,並於15時30分至16時00分於選手集結區集結,將由大會工作人員引導至會場左右側看台座位區「各縣市觀禮區」位置就位完畢,其中繞場人員請集中前面座位。(座位圖如附件)
(二)各單位繞場人員繞場就位:請於17時30分前依大會引導人員依序至座位區前方集結整隊。(跟隨舉牌引導人員通過司令台)
(三)大會裁判繞場就位:請於17時20分前就「大會裁判繞場準備區」,由裁判長率隊進場。(座位區前方集結整隊)。
七、進場順序:
(一)大會人員:
01籌備會.02大會裁判
(二)運動員進場:
01 連江縣 02 金門縣 03 澎湖縣 04 高雄市
05 屏東縣 06 臺東縣 07 花蓮縣 08 宜蘭縣
09 基隆市 10 臺北市 11 新北市 12 桃園市
13 新竹縣 14 新竹市 15 苗栗縣 16 臺中市
17 彰化縣 18 南投縣 19 嘉義市 20 嘉義縣
21雲林縣 22 臺南市
(二)行進時請配合音樂節拍,步伐整齊,通過典禮台,由各單位指定人員發「向右看」口令,同時各縣市旗向前傾斜四十五度,領隊行舉手禮,其他人員均向主席台擺頭行注目禮或揮手(帽)歡呼致意,隊伍最後一列通過典禮台時,發「向前看」口令,縣市旗復位。
(三)通過典禮臺後,總領隊由接待人員引導至貴賓席就座觀禮。
(四)隊伍繼續轉入中央演出區域,兩路縱隊成一路縱隊至指定位置就位。
(五)除下屆承辦單位(雲林縣)可行進間表演外,均無法提供表演時段,請各縣市進場時能配合,請勿於典禮台前停留表演,以免影響整體流程。
九、運動員、裁判宣誓:
由大會指定宣誓代表就宣誓位置,面向運動員(裁判)發「立正」口令後,全體運動員(裁判)原地立正,縣市旗原地舉起,宣誓代表面向主席臺,向主席行舉手禮,俟主席答禮後,舉起宣誓手勢,並宣讀「誓詞」之時,請各縣市行持旗禮(向下斜四十五度),誓詞宣讀完畢後,宣誓代表再向主席行舉手禮,主席答禮後,轉發「稍息」口令(司儀:旗手請復位),宣誓代表返回原處。
十、運動員退場:
聞司儀發出「運動員退場」口令,運動員由工作人員引導由南門口退場。
十一、各縣市旗統一由大會製作。
十二、禁制公告:
(一)參加人員均不得攜帶不得攜帶長寬30公分以上背包、手提包等、危險或滋(驚)擾物品,如棍棒、 刀械、氣笛、擴音器、氣球、雨傘等進入會場。
(二)人員請勿攜帶與活動節目無關之條幅、標語、傳 單、喊話器、高功率雷射筆等,或有影響安全秩序之 物品,以及涉及政治活動色彩之競選服裝、背心條幅、 旗幟、標語、傳單等,以維會場活動莊嚴隆重。
【附件1】全區場配圖
【附件2】各縣市代表繞場動線、各區座位圖配置
【附件3】開幕典禮各縣市集結入席及退場動線
112年全國運動會閉幕典禮各縣市單位須知
一、時間:112年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13:30起
二、地點:大臺南會展中心 2樓大員廳
三、地址: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二路3號
四、參加人員:
各縣市隊職員、運動員:每縣市原則10人,下屆承辦單位(雲林縣)原則20人,由領隊(或指定專人代理)率領進場。
(二)大會裁判:歡迎大會裁判自由進場入座觀禮。
(三)大會籌備會人員:籌備會召集人率領籌備會人員進場。
五、服裝:
(一)各參賽單位隊職員服裝由各單位自行規定,須力求整齊劃一,美觀大方,以展現團隊精神及特色。
(二)大會裁判及工作人員請統一穿著大會製發之服裝。
六、席位說明:
(一)各縣市領隊(或代理人)直接於貴賓席就位。
(二)獲獎縣市派代表於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2時00分前,於大臺南會展中心2樓大員廳外集合,由工作人員引導就位,其餘各單位人員依分配位置入座觀禮。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下一屆全國運動會承辦單位(雲林縣),請務必派員代表接會旗。
(二)會場內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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